粤知产〔2017〕278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服务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国重点领域推动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促进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通知》,并将我局作为平台项目推荐单位之一。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平台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本地知识产权信息开发、转移转化、运用运营、“贯标”、代理、保护等服务机构及符合条件的共享经济平台项目申报示范。
二、请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服务型企业)选择符合《通知》要求的领域和方向,积极申报示范。
三、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示范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请不要多头申报。
五、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或U盘,贴标签,一份),请于2018年1月2日前送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给省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动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7〕6679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2月27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3室,邮编:510070)
171227-粤知产〔2017〕278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推动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的通知.pdf | |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动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