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知办〔2017〕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
《广东省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联系人:赵飞、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0843、87684899)
《广东省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暂行办法》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