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2〕10 号
广州、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专业镇: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推动我省专业镇创新发展的作用,2009年9月,我局联合省科技厅共同开展了“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确定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等10个专业镇参加了该项行动,并与各专业镇签订了项目合同书。根据《广东省专业镇知识和产权专项行动(2009-2011年)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书要求,我局决定启动对专项行动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指导、监督本市参加专项行动的专业镇配合我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参加专项行动的各专业镇要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合同书和各镇制定的《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细致深入的总结,分析发现的问题,提出促进工作的建议。
三、各专业镇需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
(1)加盖公章的《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项目验收完成报告》一式2份(规范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请在我局网站www.gipo.gov.cn下载);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1份;
(3)《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份;
(4)证明项目成果形成或任务完成的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提供,每种资料各1份)。
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上述验收材料(纸件)送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邮编 510070),同时提交《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项目验收完成报告》电子件(发送至ZSCQJ_CYC@GD.GOV.CN)。
四、抽查。我局将视情会同省科技厅对参加专项行动的专业镇进行实地考核,作为验收工作的一部分。
附件:1. “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验收名单
2. 《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项目验收完成报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刘召维 李伟 电话:020-87684899;
手机:18665053961李伟;传真:020-87680624)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专业镇 专项行动 验收 通知
抄送: 省科技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7日印发
附件1“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验收名单(1).doc | |
附件2《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项目验收完成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