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函〔2012〕73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2011年-2015年)》,国家知识产局于2011年制定了《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国知发法字〔2011〕9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对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代理实务培训及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促进培训。
为切实做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加强对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现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意见及2012年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代理人才培养,大力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新举措,也是我局近一阶段重点支持和推进的工作。为确保此次培训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组织培训了一支由资深审查员及专利代理人组成的师资队伍,编写了实务技能培训教材,并在北京等地先行开展培训试点。各专利代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大力提升专利代理人及专利代理机构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二、 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专利申请代理实务培训是针对专利代理人开展的全员大培训,要求在2015年前,完成对所有执业专利代理人的一次轮训。各专利代理机构要做好计划,精心组织,分期分批选派专利代理人参加培训,原则上要求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参加培训。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促进培训着力于对具有较好基础的代理机构开展全方位业务能力促进培训,被列入该培训的专利代理机构,届时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安排(另行通知),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妥善安排机构人员参加各项培训。
三、 加强管理,确保实效
为加强对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的管理,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明确,该培训将建立、完善培训学时的统计和考核制度,严格管理,对按规定修满学时的,届时将颁发结业证书。我局也将对培训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备案。报名参加培训的专利代理人,应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不得缺课。
四、 2012年培训安排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部署,2012年,我省主要开展专利申请代理实务培训,培训人数为200人。为方便专利代理人就近培训,我局拟在广州、深圳各举办一期培训班。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广州班:2012年5月17日(下午)至20日,共三天半,
燕岭大厦(广州市天河燕岭路29号,地铁3号线B出口);
深圳班:2012年5月18日(下午)至21日,共三天半,
四川宾馆(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1号,地铁龙岗线通新岭站A出口)。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广州班: 2012年5月17日上午,在燕岭大厦大堂报到;
深圳班:2012年5月18日上午,在四川宾馆大堂报到。
(三)培训内容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程序》;
《从无效程序看审查文件的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修改》;
《OA答复原则与策略》;
《专利申请撰写案例分析》。
(四)培训方式
本培训为脱产、封闭式培训,以小班式教学为主。广州、深圳两个培训点分别办三个班,分别为机械专业、电学专业和化学专业,原则上每班30-35人。
(五)培训费用
本培训费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及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培训总额度为200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培训名单,额满即止。原则上按报名回执就近培训,具体班次届时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进行统筹安排,如有调整,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相关专利代理人。
2.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培训由代理机构统筹安排,统一报名)于5月5日之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020-87685930。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张淑芳、赵飞020-87680843;广州班:陈一忠020-87685932;深圳班:涂燕 0755-83242378)
主题词:专利代理 培训 通知
抄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广东
专利代理协会。
附件2:2012年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计划.pdf | |
附件3:专利代理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pdf | |
附件1:报名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