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2〕110号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汕头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推荐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2〕645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广州、深圳、汕头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积极组织所在地符合《通知》推荐条件的企业(机构)申报,并通知申报企业(机构)按时将材料报送我局。
二、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对照《通知》推荐条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三、《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件,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雪君,吴瑛,电话/传真:87684899/87680624,邮箱:zscqj_cyc@gd.gov.cn,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911室,邮编:510070)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推荐 科技服务 百强 通知
附件:关于推荐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