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确定2012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2-08-21     点击量:
 

粤知协〔2012〕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试点区域: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能力,我局根据《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自愿申报和地市局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广州市白云区等16个县(市、区)、镇街为2012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指导辖区内的试点区域认真做好《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并加强对试点区域的支持和帮助,引导各区域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
  二、各试点区域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重点包括: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同时要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与我局签订《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同书》,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工作方案顺利实施,力求取得实效。《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同书》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下载。
  三、请各试点区域将《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书面材料(一份)及电子件、《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同书》(一式三份纸件)及电子件,于9月10日前报送我局协调与合作处。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协调与合作处联系。
  特此通知。

                                        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8月16日   
(联系人:周卫丽,张璟,电话:020-87680593,87680592,电子邮箱:
zwl100@21cn.comzscqj_zj@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名单.doc
  附件:2. 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合同书.doc
   2012年08月21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确定第四批广东省行业协会和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的通知

下一篇:2012年7月广东省各地市专利电子申请情况通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