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2012〕2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我局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21日前向我局报送所承担项目的《结题审批书》和结题研究成果(各一式四份),以及所有材料电子版的光盘。
二、对于重点项目或我局资助经费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应组织至少5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对于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应组织至少3位副高级以上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三、项目逾期未完成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我局提交延期书面申请和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无故不按时完成项目的,将按《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结题审批书,可在我局的网站(www.gdipo.gov.cn)检索下载。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10月30日
(联系人:赵飞,020-87680843;电子邮箱:ray88581318@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印发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