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协〔2012〕256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及第五批试点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经商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现开展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年度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和第五批省试点学校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亮点,查找存在不足,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字数2000字以内),同时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工作情况表》(见附件),并精选本学校优秀知识产权教育范例课件一份,于1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件报送我局。同时上报总结及情况表纸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和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将本地区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的情况和试点示范方案、认定市级试点示范学校的文件及名单,于12月20日前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12月11日
(联系人:周卫丽,联系电话:020-87680593,传真:020-87683937,电子邮箱:ZWL100@21cn.com)
公开方式: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印发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工作情况表(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