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12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201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3-04-02     点击量:
 

粤知协〔2013〕67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掌握2012年度“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成效,我局决定开展201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工作,并启动2013年计划申报工作。请按照《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粤知规〔2007〕33号,以下简称《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2013年《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要求
  (一)各市对本市201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填写《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12年度)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总结内容包括计划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对今后计划的建议等。
  (二)我局将适时对部分市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201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是2013年度安排计划的重要依据,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和总结,严禁弄虚作假。
  二、2013年度计划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按照《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2013年的计划项目目标、任务及措施,填报《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为了优化项目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认真研究并选择2013年度需着力推进的2-3个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填写申报。
  (二)2012年的工作项目需延续至2013年继续完成的,请在《申报书》“项目任务”一栏中列明,并说明理由。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市在正式提交《申报书》前,先行与我局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注意事项
  请各市于4月20日前将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12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12年度)执行情况表》和《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申报书(2013年度)》纸件各一式两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迟交或未交的,将影响2013年计划项目的安排。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协调与合作处联系。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4月1日
(联系人:周卫丽、张璟,联系电话:020-87680593、87680592,传真:020-87683937,电子邮箱:
zwl100@21cn.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 
 

 
  附件:1. 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12年度)执行情况表.doc
  附件:2.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申报书(2013年度).doc
   201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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