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3〕87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3〕44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有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能力、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且有意愿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相关机构,根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办法(暂行)》,认真填写《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人员信息列表》,并将《申请表》、《信息列表》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5月24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申请表》及《信息列表》电子件发至zscqj_cyc@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5月7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邮编:5100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
附件:国知办发协字〔2013〕44号_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