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函〔2013〕272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协助推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13〕21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我局组织开展我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推选工作,请各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参加、踊跃推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方式
各专利代理机构可自荐本机构代理人,也可推荐其他机构专利代理人。我局将在专利代理机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荐代表,并提出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中华全国代理协会秘书处。
二、推荐条件
代表推选条件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心专利代理事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和相关公益活动;执业3年以上;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在本地区专利代理业务领域有一定成绩,在专利代理人中有一定威信;积极代表本地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对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产生要求,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的《通知》办理。
三、推荐名额
全省拟推选会员代表大会代表29人,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 23人,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4人。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专利代理机构严格在推荐名额范围内组织推荐,并于6月14日前将推荐表传真至020-87685930或电子件发至Email:gdpaa08@126.com。
(二)相关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信息,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管理”栏目或广东省知识产局网站(http://www.gdipo.gov.cn)“专利服务”栏目查询。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6月9日
(联系人:高询、张淑芳;联系电话:020-87686504、87680843)
附件1_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协助推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九届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通知(1).pdf | |
附件2.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