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3〕163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东展团招展工作的函》(粤外经贸技函〔2013〕42号)的要求,现就本届高交会广东展团招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展。
二、请申请参展的单位按项目如实填写《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于9月8日前将《项目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局产业促进处(zscqj_cyc@gd.gov.cn)。我局将对项目进行筛选后,报省外经贸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8月27日
(联系人:吴瑛,联系电话:8768489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印发
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东展团招展工作的函(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