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4〕68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4〕1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有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能力、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且有意愿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认真填写《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人员信息列表》,并将《申请表》、《信息列表》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5月14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申请表》及《信息列表》电子件发至zscqj_cyc@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5月9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邮编:5100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 |
附件:国知办函协字〔2014〕148号_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