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5〕1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佛山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工作实际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国知办发协字〔2014〕47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4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
附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国知办发协字〔2014〕47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