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5〕48号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崇德广业知识产权运营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3年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粤知产〔2014〕212号)要求,深圳崇德广业知识产权运营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崇德广业公司”)于2015年3月向我局补充提交了该公司与企业双方签章的4份贯标辅导合同,提交的合同总数量已达到10份。
根据项目合同要求,经对崇德广业公司补充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该公司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予以验收通过。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