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5〕8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战略部署,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相关落实工作的通知》(管函〔2015〕4号,附件2)要求,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知发管字〔2015〕21号,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就全省贯彻落实《意见》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新一轮试点工作类型、推荐条件、推荐程序、推荐材料要求请参见附件2。试点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地市、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并于5月30日前将申请函、试点工作方案等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申报材料要求纸件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件。
二、启动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促进计划”。2015年拟立项5个地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地市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逐步带动全省各地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普遍化、常态化开展。我局随后将发布申报指南,请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市请做好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总体安排,加快推进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特色试点平台建设,依托珠海横琴新区的特色优势,在提供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的同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跨境交易等特色服务。继续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试点项目”,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规范发展。
四、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试点和创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有效工作模式,并在全省范围总结推广,以服务当地经济和企业创新发展为导向,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5月6日
(联系人:何社善,联系电话:020-87680624,电子邮箱:zscqj_cyc@gd.gov.cn)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PDF | |
附件2-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相关落实工作的.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