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及申报、评审结果,现将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9月18 日至9月23 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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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18 日
关于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