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其中: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为第三批,附后)。公示期自10月13 日至10月1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知识产权局 020-37666041
省财政厅 020-83170427
2015年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二批)(1).pdf | |
2015年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三批).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