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5〕2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
为鼓励我省企业贯彻实施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我局决定继续对2015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后补助。凡申请后补助的企业需提交有关资料在我局进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或成立,于2015年1月1日—11月30日期间通过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
二、备案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贯标认证工作情况总结(1500字以内)
4. 贯标后补助统计表(可在省局网站下载);。
三、备案程序及要求
(一)相关企业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提交备案材料。各地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后报送我局。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将备案材料纸件(一式一份)及电子件(其中营业执照、认证证书需扫描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本,统计表、工作总结为可编辑的excel、word版本)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局对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受理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在三年之内不得再申报我局任何项目。
(四)对通过备案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由省财政直接下达企业所在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2月17日
(联系人:吴瑛,电话:020-87684899,邮箱:zscqj_cyc@gd.gov.cn)
附件:1.贯标后补助统计表(模板).doc | |
附件:2. 2015年1月—11月获得贯标认证证书企业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