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6〕101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
为及时掌握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准确评估工作成效,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服务及促进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6〕330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格式:请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通知》要求执行。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每月月底前以电子件和纸件两种方式报送省局产业促进处,邮箱:zscqj_cyc@gd.gov.cn。
三、报送主体:申报或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试点、示范的各地市和顺德区,2015-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促进计划各试点地市,具体参见附件2《各地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国家级和省级试点情况统计表》。各地市所辖区(县)、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等工作进展情况,由所在地市统一汇总上报。
其他地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的开展,如有实际进展,请按试点地市相同方式报送。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牛晨蕾,联系电话:020-87680624)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服务及促进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pdf | |
附件2:各地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国家级和省级试点情况统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