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6-07-07     点击量:
 

                      粤知协〔2016〕14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工作部署,省人社厅与我局决定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专利)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要求,现将有关组织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在职在岗从事知识产权(专利)及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带头人或资深人士。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1.高级评委库专家推荐人选:具有高级(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有曾经担任过重大项目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
  2.中级评委库专家推荐人选要求:具有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利)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较为显著。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评委库专家入库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充分考虑年龄、专业分布,人数不限。如无具有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候选人员,可择优推荐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并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候选人员。
  (二)推荐人选由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择优选拔,经省知识产权局遴选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批准。入选人员将作为今后全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备选人员。
  (三)推荐人选需认真填写《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表》,并附能够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组织推荐单位;组织推荐单位(含审协广东中心、各市局、各协会)经审查和筛选后,择优推荐至省知识产权局。请于7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与合作处。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 王一,联系电话:020-87686049;电子邮箱:
gdiprc@163.com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专家推荐表.doc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专家的通知(粤知协[2016]143号).pdf
   201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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