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6〕226号
珠三角地区各市及汕头、河源、梅州、湛江、茂名、清远、潮州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6号),切实推动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质押融资额稳步增长,现定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在广州召开“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进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解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函》的最新要求;通报我省各地市1-9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情况;交流各地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任务。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下午14:30—17: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广东省知识产权局11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相关地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分管副局长及质押融资工作负责人员各1名;
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单位分管领导及质押融资工作负责人各1名;
省内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负责人;
省内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负责人;
省内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深圳代办处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承担国家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试点示范工作的地市做好相关工作汇报准备(每单位5分钟)。
(二)请于11月17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传真至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联系人:郑丹燕,电话/传真:020-87680624)。
(三)请参加会议人员于11月18日下午14∶00-14∶30到省局11楼会议室报到。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1月16日
(联系人:牛晨蕾,联系电话:020-87680624)
附件:参会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