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6〕225号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经公开组织申报及专家评审,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安排项目2项(见附件1),每项支持经费60万元。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划拨(见粤财教〔2016〕292号文)。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
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可自筹经费。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见附件2),并打印纸件(一式4份),盖章后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电子件请一并发送至zscqj_cyc@gd.gov.cn。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二年,自2016年9月起算。
四、请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内容,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郑俊秋,联系电话:020-8760978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
附件:1. 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表.doc | |
附件:2. 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委托合同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