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7-01-18     点击量:
 

                                            粤知规〔2017〕18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 《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17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按照各项目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到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请单位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并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www.gdbs.gov.cn/,点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法人事项”或“个人事项”)”→ “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热门在线服务”栏下)→“储备库申报”→ “知识产权工作专项”,按网上操作指引的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各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行政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项目评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17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17:00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屹琴,联系电话:020-37666326

    附件: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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