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7〕208 号
广州、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6〕206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粤知〔2017〕32号)以及相关项目合同要求,我局将开展“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培育计划项目”中期工作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广州、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督促指导相关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及时做好项目实施的中期检查工作。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书要求,按计划完成第一年度任务,并形成总结材料(模板见附件)。材料应客观真实反映该项目第一年度工作内容,不应将以往工作及无关工作纳入其中。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准备不超过20分钟的项目实施阶段性工作汇报演示材料(PPT)。
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的纸件、电子件和工作汇报演示材料(PPT)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材料请标注“××(单位名称)‘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培育计划项目’第一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广东省产学研专利育成转化中心培育计划项目”第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 日
(联系人:郑丹燕、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0624、87684899,邮箱:zscqj_cyc@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3室,邮编:510070)
附件:“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培育计划项目”第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