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7〕210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6〕225号)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开展“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中期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书要求,按计划完成第一年度任务,并形成总结材料(模板见附件)。材料应客观真实反映该年度工作内容,不应将以往工作及无关工作纳入其中。
二、各项目组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的纸件及电子件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上报材料请标注“‘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中期验收总结材料”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中期验收总结模板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6日
(联系人:牛晨蕾,联系电话:020-87680624,邮箱: zscqj_cyc@gd.gov.cn)
附件:“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培育计划项目”中期验收总结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