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7〕 245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2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局决定自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主题的2017年第十一届专利周活动。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活动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围绕“培育高价值专利、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构建严格保护环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进和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专利周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利周系列活动。并请于11月20日前将“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地区活动方案”及《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项目表》以电子件形式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
二、强化宣传发动,扩大社会影响
专利周活动期间,我局将在官方网站建立宣传专栏,请各市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将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本地区专利工作相关活动统一纳入专利周活动中,以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
三、注重活动效果,认真做好总结
专利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本地区《××市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总结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3)以纸件及电子件两种形式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的通知
2. 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项目表
3.××市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总结报告(参考模板)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15日
(联系人:牛晨蕾,联系电话:020-87680624,邮箱:zscqj_cyc@gd.gov.cn)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7_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的通知.pdf | |
附件2._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项目表.doc | |
附件3.??市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总结.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