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点击量:

粤市监知促〔2024〕7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省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重点推荐专利权利稳定、专利实施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应明显的高质量专利。

  (二)广泛发动、认真遴选,提高推荐质量,用足推荐名额和渠道。请省直有关单位积极发动主管领域创新主体申报奖项,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并请积极协调对口的国家部委,充分利用其推荐名额支持我省项目申报。请各市局重点挖掘,积极组织高技术含量的专利项目申报,并引导创新主体通过各类渠道参评专利奖。

  (三)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二、推荐方式

  省局、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有推荐资格;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具有自荐资格。其中,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需报我局审核、公示后,由我局汇总统一报送。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对拟使用我局推荐名额(30个)的项目,请通过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局向我局推荐。推荐函要列明推荐项目清单(含排序)及推荐理由。推荐函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请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件按照《通知》要求格式存入一张光盘或者U盘,连同推荐函纸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二)请各市局对本辖区通过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推荐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项目的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推荐自荐函和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请于2024年1月23日前,将上述各渠道推荐、自荐项目的推荐自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存入一张光盘或U盘,连同推荐自荐函纸件报送我局(地址同上)。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三)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推荐至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的项目,请及时向所在辖区市局报备。请各市局汇总后于2月29日前向我局备案(邮箱:gdsjj_liuyanjun@gd.gov.cn),备案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推荐单位,以便落实省政府对中国专利奖的嘉奖政策。

  四、其他事项

  本届中国专利奖,我局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名额18个、外观设计专利推荐名额12个,合计30个。我局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近两届获得广东专利奖金奖的项目,但往年已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未获奖项目不予再次推荐。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嘉欣,020-89859005;霍梦园,020-38835612)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