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认监〔2022〕4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认证机构: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和“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的通知》(市监认证发〔2022〕79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宣传,动员有关认证机构开展相关认证知识讲座、技术培训和体验推广活动。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市局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报道、影像资料报送省局(认监处)。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和“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的通知.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田泽维,联系电话:020-3883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