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数据函〔2017〕7号)关于“加强工作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7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工作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宣传动员、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建立、人员配置等情况。
(二)一线工作机构组织企业报送数据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台账、原始报表、操作规程等文档。
二、检查时间
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分别汇报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并赴一线工作机构、企业查阅各类工作资料和座谈交流。
四、检查地区
我委综合前期各地区工作推进和数据质量情况,针对性选取部分地级以上市及其辖区内1个县(市、区,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为乡镇、街道)开展检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五、检查人员
委数据资源处、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人员。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上述检查要求,至少选取1个县(市、区,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为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报告于9月30日前书面报我委(数据资源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联系人:黄博明、孙竹青,电话:020-83134770、8313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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