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梅州市M022#X059#W027#W013#W014#W020#W021#W042#W045#江门市蓬江、江海区2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8-22     点击量:

梅州、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梅州市加油站规划点编码M022#重建 X059#、W027#扩建 W013#、W014#、W020#、W021#、W042#、W045#改建的请示》(梅市经信〔2017〕82号)等1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江门市蓬江区群星后门山附近路段(原西环路现江门大道东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7#编码蓬江、江海区22#规划点,现由中碧江门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的中碧江门能源有限公司群星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江门恩平市恩横公路(省道S276)横陂镇虾山村委会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81#编码恩平6#规划点,现由恩平市港恩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恩平市港恩贸易有限公司港龙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扩建规划确认 

  (一)梅县城东务兵坑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60399号)位于梅州市梅县城东镇务兵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6#编码M022#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兴宁市坜陂供销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247号)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坜陂陂兴路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8#编码X059#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五华县平安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139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蛇塘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84#编码W013#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四)五华县双头祥兴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147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歧岭镇双头双水街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85#编码W014#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五)五华县大坝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041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坝斗米岭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91#编码W020#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六)五华县歧岭镇国冠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60447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歧岭镇华源村双潭公路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92#编码W021#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七)五华县金山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137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水梅路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98#编码W027#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八)五华县华阳镇华新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175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华新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13#编码W042#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九)五华县华阳镇高塘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60384号)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高塘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16#编码W045#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局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变更佛山和惠州两市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销售许可证的通告

下一篇:关于汕湛高速编码S14XXL_0195#S14XXR_0195#S14XXL_0242#S14XXR_0242#等加油站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