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8-16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等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该用途分为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大数据示范应用、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等内容。现将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标准与应用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5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林桂芸、邢飞,电话:020-83134771、020-83134289;

  省财政厅 陈斌,电话:020-83170213)

相关附件: 附件1-4.zip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广州市DY15#珠海市61#河源市55#101#东莞市149#207#中山市207#云浮市云安6#湛江市P72#等加

下一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