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石油燃气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7〕308号,见附件1)要求,我委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大检查,着力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结合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年检等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
二、优化方式,严明纪律
各地在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轻车简从;要注意工作方式,既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也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严格按程序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于检查的石油流通企业一律登记签字,并建立检查及整改情况表,强化追溯。
三、创新手段,取得实效
各地要创新手段,确保检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照商务部的时限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查工作;重点督促检查近年来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在近年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整改落实的企业,要重点跟踪、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书面通报有关职能部门。我委也将适时开展随机抽查,并将结果通报有关单位。
四、强化培训,协同推进
省石油燃气协会和地市相关协会可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配合参与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使石油经营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29日前,将本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及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我委(电力能源处)。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7〕308号)
2.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8月5日
(联系人:丁丽、兰烨,电话:020-83135966、83133434,邮箱:dlnyc@gdei.gov.cn)
相关附件: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