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监控化学品管理,理清我省监控化学品行业现状,提高我省企业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能力,深化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开展监控化学品行业调研暨指导模拟视察机构,调研我省监控化学品行业现状,指导企业接受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监控化学品行业调研暨指导模拟视察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撰写我省监控化学品行业情况报告,摸清广东省内第二类、第三类、含磷硫氟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企业(2017年底前完成);
(二)指导企业接受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开展模拟视察(2017年底前完成)。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四、机构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
(二)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熟悉监控化学品行业情况和法律法规,熟悉国际禁化武组织视察流程,具备组织针对全省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培训、指导企业接受模拟视察的专业力量;
(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情况简介,包含单位概况、人员队伍、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购买服务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3.76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会议场地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咨询费、资料印刷费等;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六、材料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可参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星期五)17:3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产业发展处)304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9:00-12:00,地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04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佘准,电话:020-83135850、18688392380,
传真:020-8313477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4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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