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认定2017年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7-2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粤经信规字〔2017〕1号),经自愿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委认定的2017年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新认定的华南新材料创新园双创基地等46个基地、复核通过的广州民营科技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51个基地(含11个“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97个基地授予“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称号(见附件1、2)。示范基地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2014年及以前我委(中小企业局)认定的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通过的,其资格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动撤销。我委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未参加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扶持、引导和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做好辖区示范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示范基地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提升运营发展能力,整合创业创新资源,为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示范基地必须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示范平台(基地)管理系统”填写录入半年和年度数据(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填报一次),此项将作为复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为加强创业创新资源整合,我委(中小企业局)推动成立了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示范基地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加入。 

 

  附件: 1.2017年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新认定)    

     2.2017年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复核通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孙海扬,电话:020-83135841;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彭思、吕九,电话:020-83378957;

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黄绮文,

电话:020-83484331、18200679814,邮箱: huangqw@gdsme.org)

相关附件: 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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