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办公室关于摸查2018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意向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7-03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的决策部署,2016年我委启动了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并组织推动2017年度4个地区开展试点,预期良好。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我委计划2018年度继续遴选若干有基础、有能力的地区,通过省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试点。现就摸查各地区意向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认定若干地区为“广东省2018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地区”。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探索企业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应用等新模式、新机制、新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全省各地的数据资源综合利用。 

  二、试点支持方向 

  支持试点地区运用大数据汇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等机构所掌握的企业的各类数据资源;建设相应的数据库和技术平台,增强数据管理能力;探索开展数据在经济运行监测、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优化政府服务和监管企业水平,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决策,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改革创新。 

  三、试点实施主体要求 

  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山市和东莞市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大数据管理部门。 

  四、试点基础条件要求 

  一是应当具备较为坚实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在政务数据或企业数据的采集汇聚、交换共享等方面形成渠道畅通、运行良好、能够支持数据落地的工作机制,在政务数据或企业数据的综合利用等方面有谋划、有探索。二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数据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支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出台计划方案、配套资金等相关工作。三是企业情况综合工作推进顺利,成绩显著,机构、人力、经费等落实到位。 

  请各地区加强调查研究和组织动员,征集意向地区,填写摸查表(见附件),于7月14日前发至邮箱。 

 

  附件:2018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意向摸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黄博明,电话:020-83134770,邮箱:huangbm@gdei.gov.cn)

相关附件: 2018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意向摸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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