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审定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清经信〔2017〕39号,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至2020年,清远市加油站控制在377座以内(不含高速公路加油站)。其中,中心城区不超过83座,国道不超过57座,省道不超过147座,县乡道不超过85座,水上加油站不超过5座。
二、《规划》是清远市加油站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市域范围内的加油站布局、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应严格按《规划》确定的数量控制加油站审批。如因城镇发展、交通建设等重大因素变化,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须按程序重新报批。
三、请按本《规划》内容,强化实施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