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广东省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服务机构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6-19     点击量: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工作,加快完善PMI编发体系,提高先行指数的前瞻性及运行调节的合理性,我委于2017年6月15日组织专家评审会遴选广东省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服务机构,初步确定广东省现代物流研究院广东亚太经济指数研究中心为该服务项目的承担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6月20日至6月25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运行监测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谭艾婷,020-83135824,传真:020-8313589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运行监测处,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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