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进口煤运行分析工作,协调解决煤炭进口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全省煤炭稳定供应。经自愿报名和评审,择优确定“广东省煤炭运销协会”为进口煤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电力能源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6月9日
(联系人:李敬斯,联系电话:020-83133250,传真:020-83135984,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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