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四批铜冶炼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7〕226号,见附件)和《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第29号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严格按照通知和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企业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并备齐相关资料,经初审核实后由各市统一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企业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一式七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地市书面申请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我委(产业发展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铜冶炼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于冰婷,电话:020-83133280)
相关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铜冶炼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