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江门市序号88#开平市编码10#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江经信能源〔2017〕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S274与翠山湖大道交汇处沙塘芙冈村委会附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88#编码开平10#规划点)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开平市芙冈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
在具体选址时,请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县乡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的规定,加油站的开口、入口必须在翠山湖大道上,且与S274保持适当距离,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具体承诺等施工建设。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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