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无产煤省,100%的煤炭依靠省外调入或进口,调运距离长,环节多,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任务艰巨。2009年以来,我省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和市场优势,加大煤炭进口,进口煤约占全省煤炭调运总量的30%,成为我省煤炭资源的重要补充。2016年以来,国家大力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年淘汰落后产能2.9亿吨,“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为8亿吨,煤炭供需呈紧平衡态势。在新的形势下,为保障全省煤炭稳定供应,必须统筹用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为加强进口煤运行分析工作,协调解决煤炭进口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进口煤运行分析工作的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进口煤运行分析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每月收集全省进口煤数量、煤种、价格、国别等基础信息;
(二)每月收集全省主要港口的进口煤量、价格、国别、库存等基础信息;
(三)结合国际和国内煤炭市场情况,撰写月度、年度进口煤运行分析报告;
(四)每年通过调研或座谈会等形式(不少于两次),收集企业进口煤炭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五)此项目期限为两年,从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购买服务费用按年度拨付。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四、机构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
(二)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熟悉国内、国际煤炭市场情况,有一定的煤炭经济运行分析经验,具备组织针对全省开展调查工作和编制相关报告的专业力量;
(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情况简介,包含单位概况、人员队伍、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购买服务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8.458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会议场地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咨询费、资料印刷费等;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六、材料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可参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电力能源处)805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17年6月7日9:00-12:00,地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806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能源处李敬斯,电话:020-83133250,传真:020-8313598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805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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