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惠州、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东新高速公路流水号384#编码S39XXL-8001#、流水号385#编码S39XXR-8002#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穗工信报〔2016〕441号)等6个高速公路加油站申请文件收悉。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经征求省交通厅意见,我委同意对广州市东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报的东新高速公路沙湾停车区东、西加油站(流水号384#编码S39XXL_8001#,由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东新高速沙湾服务区加油站西站租赁经营;流水号385#编码S39XXR_8002#,由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东新高速沙湾服务区加油站东站租赁经营)、惠州莞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的从莞高速公路福田联和服务区加油站(对站)(流水号372#编码S29XXL_8001#规划点,由惠州市鸿信加油站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流水号373#编码S29XXR_8002#规划点,由惠州市鸿辉加油站有限公司租赁经营)、京港澳高速公路横石水服务区加油站(对站)(流水号10#编码G4XXXL_2006#规划点,由广东中油通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横石水服务区油气站(北行)申请建设;流水号11#编码G4XXXR_2006#规划点,由广东中油通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横石水服务区油气站(南行)申请建设)等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规划点新建予以规划确认。
申报上述加油站规划点的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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