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汕头市133#梅州市M017#W038#Da02#茂名市236#湛江市G187#清远市城41#城64#新11#英91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5-11     点击量:

汕头、梅州、茂名、湛江、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汕头市序号122#编码133#加油站规划点原址改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汕经信〔2017〕124号)等1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扩(重)建规划确认 

  (一)深圳市中油宏锦能源石油有限公司潮南陈店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D30085号)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广汕路溪口路段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22#编码133#规划点),符合《汕头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梅州梅县区城区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10327号)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西山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7#编码M017#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重建并扩建。 

  (三)五华县华都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60383号)位于五华县横陂镇田布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31#编码W038#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四)化州市合江镇尚塘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K30208号)位于化州市合江镇高步管区村委会塘面坡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36#编码236#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五)清远中航石油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R60891号)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军营禾惠村路口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4#编码新11#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龙塘金瑞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R20930号)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107国道西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9#编码城41#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为促进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我委同意其在原加油设施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天然气设施。 

  请汕头、梅州、茂名、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回上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重)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重新规划确认 

  (一)梅州市省道S333线湖寮镇河腰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4#编码Da02#规划点,现由大埔县河腰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该规划点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梅州市Wa04#、Da02#、肇庆市75#、清远市阳31#、英77#、山10#、英81#、英95#、新50#、英79#、英92#等11个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4〕1820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我委同意重新进行规划确认。 

  (二)徐闻县下洋至后村乡道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87#编码G187#规划点,现由徐闻县后村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该规划点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佛山市佛南N196#、惠州市惠阳区新规12#、湛江市G187#、揭阳市V53#、V59、V106#等6个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480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我委同意重新进行规划确认。 

  (三)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X395线金坑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编码表序号86#编码南16#规划点,现由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岩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该规划点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清远市南16#、英98#、州23#、城36#、云浮市郁10#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4〕1930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我委同意重新进行规划确认。 

  在具体选址时,请梅州、湛江、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一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规划确认延期 

  (一)清远市连江西路与城西大道交汇处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编码城64#规划点,现由清远市国通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规划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3月1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茂名市9#、清远市州34#、南22#、英90#、城64#、英91#等6个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409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1日前有效。 

  (二)X381线英红镇英红大道何屋村路口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8#编码英91#规划点,现由英德市德晟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规划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3月1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茂名市9#、清远市州34#、南22#、英90#、城64#、英91#等6个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409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1日前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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