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广州市YN14#佛山市佛南185#佛南186#佛南196#韶关市仁化10#梅州市Mb02#中山市110#156#阳江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4-12     点击量:

广州、佛山、韶关、梅州、中山、阳江、茂名、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你们《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序号649#编码YN14#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延期的请示》(穗工信报〔2017〕44号)等1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委北侧G323国道旁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3#编码仁化10#规划点,现由仁化县铁燃燃气有限公司周田加油站分公司申请建设)符合《韶关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扩建规划确认 

  (一)广东粤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竹源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T40057号)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竹源宝源路62号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11#编码110#规划点),符合《中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中山市利文加油站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T60151号)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沙古公路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2#编码156#规划点),符合《中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阳江市江城那格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Q30177号)位于江城区岗列那格管理区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4#编码24#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四)高州市平山镇劲力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K30257号)位于高州市平山镇大仁庙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91#编码191#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五)肇庆市汉邦石油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H10382号)位于肇庆市端州三路岗尾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0#编码20#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中山、阳江、茂名、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收回上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规划确认延期 

  (一)广州市南沙区鸡抱沙北路北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49#编码YN14#规划点,现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源发展有限公司龙穴北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规划等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2月26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XP1#、YN9#、YN14#、40#、清远市山12#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6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31日前有效。 

  (二)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9#编码佛南N185#规划点,现由佛山市正伟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建设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4月30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佛山市佛南N185#、佛南N186#、中山市130#、茂名市27#、潮州市85#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918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4月30日前有效。 

  (三)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疏港路(林岳南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0#编码佛南N186#规划点,现由佛山市正基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建设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4月30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佛山市佛南N185#、佛南N186#、中山市130#、茂名市27#、潮州市85#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918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4月30日前有效。 

  (四)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宏岗村村民小组“九亩”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0#编码佛南N196#规划点,现由佛山中欧动力石油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意见,我委同意2015年3月10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佛山市佛南N196#、惠州市惠阳区新规12#、湛江市G187#、揭阳市V53#、V59、V106#等6个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480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10日前有效。 

  (五)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坜背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6#编码Mb02#规划点,现由梅州市勇信实业有限公司梅大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国土部门等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7月21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梅州市Wb04#、Ma02#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1616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7月21日前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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