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2017年对口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量: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6〕81号),省财政计划下达汕头、湛江、茂名、揭阳4市专项帮扶资金各5000万元,专项用于4市自建的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见附件)。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的支持方式,由省产业园所在地市政府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 

  上述资金安排计划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7日-4月2日(共7天) 

  联系电话:020-8313588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黄鹏) 

       020-83170279(省财政厅 邓玲玲)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2017年对口帮扶资金项目计划表.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项目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项目计划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