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工作中参照执行。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pdf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佘准,电话:020-8313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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