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安排支持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工信厅     发布时间:2019-10-15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规定,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对2019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未落实项目单位资金进行统筹调剂。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调剂计划表

     2.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绩效目标表(调剂后)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15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83135807)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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