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通告》,我厅于4月23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现初步确定对2018-2019年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的审计工作委托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2017-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金的审计工作委托广州中信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4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财务与审计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赵春明,联系电话:020-8313274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