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业集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6〕337号)的要求,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负责,并于5月25日前联合正式行文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申报资料按照通知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2份,电子版刻光碟)。广州市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其他地市(包括顺德区)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省属企业集团推荐项目1个,中央企业牵头项目通过所在地市申报,但不占地方项目申报指标。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4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周芳艳,电话:020-83133309;省财政厅 陈斌,电话:020-83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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